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公共服务 网上办事 文化产业 行业管理 文化遗产 机关建设 协会组织  
   
服务热线:0478—8705986
 
邮箱:bswgwl@163.com
当前位置 >> 首页>>巴彦淖尔市文广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指南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www.baiduserver.com 2017-10-11 编辑: 文广网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编制了《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baiduserver.com/)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发展的规章;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或者市政府办公室作为主办部门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发展规划;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发展统计信息等。

()其他

主要包括: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人才招考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编制了《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各类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baiduserver.com/)上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公开网址为http://wgx.dg.gov.cn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设有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信息。

(3)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3、公开时限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规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络中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提出申请

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信息公开子站下载。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信息公开子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baiduserver.com/

(3)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1)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科)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园A

邮政编码:01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525808传真:8525808

电子信箱:bswtj@126.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信息公开页面办理)

()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1、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络中心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园A

邮政编码:01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525808传真:8525808

电子信箱:bswtj@126.com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525808,传真:8525808,电子邮箱:bswtj@126.com,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文博中心A,邮政编码:015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10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文广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文博中心

联系电话:0478-8705986  Emailbswgwl@163.com
技术支持: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8-865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