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上报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盟市以下机构调整的通知》(内机编发〔2014〕48号),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巴机编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通过,设立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挂市文物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信息网络视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研究拟订有关贯彻执行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重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基础设施建设。
3、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建设,研究拟定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意见和保障措施,指导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视听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和规范管理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
5、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6、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备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艺术演出活动。
7、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8、研究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
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0、制定全市广播影视专用网络具体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服务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监督管理报刊社、通讯社驻市记者站。
11、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拟定相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技工作,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推广运用高新技术,推进科技信息建设;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13、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信息网络视听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工作。
14、研究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监管出版物出版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发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著作权保护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5、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等;指导旗县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履行广电、移动电信、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管理职能;管理全市电影市场,研究制定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工作。
16、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指导和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7、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预算单位构成
市文新广局部门预算包括:市文新广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2018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1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为家。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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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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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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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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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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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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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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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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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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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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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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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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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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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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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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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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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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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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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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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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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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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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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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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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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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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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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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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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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影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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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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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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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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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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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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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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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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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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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广电局监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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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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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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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微波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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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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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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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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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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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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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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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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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编制和人员情况
市文新广局共有预算单位15个,编制人数人,其中:行政编制25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60人、工勤编制5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1485.67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11083.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2018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收入11485.6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9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083.67万元,占96.5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8万元,占3.38%,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经费14万元,占0.12%。
(三)关于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8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4.10万元,占69.77%,项目支出3457.57万元,占30.11%,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支出14万元,占0.12%。2018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11485.67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9.74万元,占支出的75.4%,社会保障和就(类)支出2460.15万元,占支出的21.42%,教育支出365.77万元,占支出的3.18%。
2、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471.6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了509.21万元。
3、按类款项逐项说明功能科目编码:
(1)、2050302:中专教育351.77万元。
(2)、2070101:行政运行298.99万元。
(3)、2070104:图书馆315.31万元。
(4)、2070105: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129.75万元。
(5)、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201.74万元。
(6)、2070109:群众文化187.82万元,
(7)、2070112:文化市场管理256.5万元。
(8)、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821.6万元。
(9)、2070204:文物保护1011.75万元。
(10)、2070205:博物馆万元。
(11)、2070206:历史名城与古迹59.06万元。
(12)、2070404:广播120万元。
(13)、2070405:电视3553.99万元。
(14)、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703.21万元。
(15)、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2.44万元
(16)、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08.17万元。
(17)、2080801:死亡抚恤29.55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5.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71万元,占总支出的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9.2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0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4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5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了14.71%,主要原因是2017年巴彦淖尔市歌舞剧院增加了一辆大型演出用车,运行费用增加,造成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19.01%;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餐,公务接待费减少17.31%。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6.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1万元,增加24.29%,主要原因是2018年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参公单位,增加了5万元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821.9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31万元,增加了145%。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0辆,与2016年相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用于广播电视采、编、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广播电视制作及媒资管理系统,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及媒资管理。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六是大力支持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十、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