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盟市以下机构调整的通知》(内机编发〔2014〕48号),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巴机编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通过,设立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挂市文物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信息网络视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研究拟订有关贯彻执行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重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基础设施建设。
3、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建设,研究拟定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意见和保障措施,指导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视听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和规范管理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
5、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6、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备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艺术演出活动。
7、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8、研究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农村牧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0、制定全市广播影视专用网络具体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服务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监督管理报刊社、通讯社驻市记者站。
11、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拟定相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技工作,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推广运用高新技术,推进科技信息建设;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13、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信息网络视听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工作。
14、研究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监管出版物出版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发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著作权保护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5、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等;指导旗县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履行广电、移动电信、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管理职能;管理全市电影市场,研究制定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工作。
16、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指导和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7、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文新广局部门决算包括:市文新广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2016年纳入财政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1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13家。
纳入2016年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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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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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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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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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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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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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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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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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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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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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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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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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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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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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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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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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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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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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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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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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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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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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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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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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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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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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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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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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影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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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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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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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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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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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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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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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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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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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广电局监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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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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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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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微波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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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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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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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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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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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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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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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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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8116.9.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6400.6万元,增长225.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23000万元用于偿还文博中心建设工程款,广电传媒整体搬迁,广播电视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1.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06.3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广电传媒整体搬迁,广播电视设备购置费用增加,退休人员预增资,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公车补贴的发放,事业人员带薪休假等预算外收入增加。
2016年度支出合计3890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6476.2万元,增长213.06%,主要原因是:支付文博中心建设工程款23000万元,广电传媒整体搬迁,广播电视设备购置费用增加休人员预增资,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公车补贴的发放,事业人员带薪休假等预算外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814.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387.9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广电传媒整体搬迁,广播电视设备购置费用增加,退休人员预增资,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公车补贴的发放,事业人员带薪休假等预算外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8116.9万元,支出总计3890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227.43万元,增长79.5%;支出增加20,227.43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偿还文博中心建设工程款。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8,11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1.18万元,占37.3%;其他收入23,895.73万元,占62.7%。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8,90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5.67万元,占23.8%;项目支出29,637.3万元,占76.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481.9万元,支出总计20,481.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45.85万元,下降4.4%;支出减少945.85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文物保护项目支出大幅下降。2015年进行了阴山岩画大巴古城维修项目工程。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8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3.36万元,占67%;项目支出4,561.32万元,占3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5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采暖补贴,较上年增加496.1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预增资,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公车补贴的发放,事业人员带薪休假等;公用经费10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287.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观上加强了公用经费的管理,增强了节约意识,客观上减少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购置。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5万元,完成预算的8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8.29万元,完成预算的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5%。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9.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9万元,占89.9%;公务接待费支出11.06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2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2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06万元,接待139批次,共接待94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重大文化活动、社区艺术节演出人员、工作人员工作餐;二是河套文化艺术节演职人员工作餐;三是各部门加班工作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6万元,比2015年增加7.8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3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52万元,比2015年减少594.06万元,降低68.8%,主要原因是:大宗的货物购置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97.35万元,比2015年增加3,642.25万元,增长6,657.9%,主要原因是:支付文博中心建设工程款2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9.88万元,比2015年减少544.27万元,降低48.9%,主要原因是:历史名城与古迹、长城保护、职业教育等服务项目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比2015年增加13辆,主要原因是:从其他用车中调整13辆作为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与2015年相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比2015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购置一辆广播直播车,从其他用车中调整1辆用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10辆,比2015年减少14辆,主要原因是:将其中的13辆调整作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作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用于广播电视采、编、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广播电视制作及媒资管理系统,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及媒资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六是大力支持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富刚 联系电话:0478-8525812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