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上报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盟市以下机构调整的通知》(内机编发〔2014〕48号),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巴机编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通过,设立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挂市文物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信息网络视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研究拟订有关贯彻执行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重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基础设施建设。
3、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建设,研究拟定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意见和保障措施,指导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视听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和规范管理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
5、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6、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备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艺术演出活动。
7、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8、研究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农村牧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0、制定全市广播影视专用网络具体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服务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影视、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监督管理报刊社、通讯社驻市记者站。
11、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拟定相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技工作,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推广运用高新技术,推进科技信息建设;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13、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信息网络视听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工作。
14、研究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监管出版物出版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发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著作权保护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5、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等;指导旗县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履行广电、移动电信、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管理职能;管理全市电影市场,研究制定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工作。
16、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指导和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7、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预算单位构成
市文新广局部门预算包括:市文新广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2016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家。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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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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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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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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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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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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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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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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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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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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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歌舞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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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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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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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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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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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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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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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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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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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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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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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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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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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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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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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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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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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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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影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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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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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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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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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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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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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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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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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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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广电局监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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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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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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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微波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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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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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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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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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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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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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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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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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编制和人员情况
市文新广局共有预算单位15个,编制人数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工勤编制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1419.88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10717.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61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1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收入1141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717.88万元,占93.8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61万元,占4.91%,上级单位补助收入141万元,占1.24%。
(三)关于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3.38万元,占,87.68%,项目支出2108.5万元,占18.46%,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11419.88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28.56万元,占支出的83.43%,社会保障和就(类)支出2250.38万元,占支出的19.71%,教育支出342.93万元,占支出的3%。
2、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717.8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809.65万元。
3、按类款项逐项说明功能科目编码:
(1)、2050302:中专教育342.93万元。
(2)、2070101:行政运行306.57万元。
(3)、2070104:图书馆354.93万元。
(4)、2070105: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120.7万元。
(5)、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万元。
(6)、2070109:群众文化194.96万元,
(7)、2070112:文化市场管理152.39万元。
(8)、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253.6万元。
(9)、2070204:文物保护929.65万元。
(10)、2070205:博物馆万元。
(11)、2070206:历史名城与古迹56.23万元。
(12)、2070403:机关服务(广播影视)1845.4万元。
(13)、2070404:广播40万元。
(14)、2070405:电视1448.49万元。
(15)、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36.97万元。
(16)、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万元。
(17)、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3.25万元
(18)、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16.59万元。
(19)、2080801:死亡抚恤29.53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五、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5.99万元,占总支出的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1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7.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86.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7.1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9.05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了23.4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公车改革,交回财政4辆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4.6%,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餐,公务接待费减少13.8%。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