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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印刷(打字,复印)企业审批(初审)
  365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www.baiduserver.com 2018-04-16 编辑:
 

   事项名称设立印刷(打字,复印)企业审批(初审)

  设定依据:国务院令第3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填写《印刷企业设立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注册资金、经营场所面积、职工人数等;

  3.主要生产设备;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证明;

  5、《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6、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7、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8、验资报告原件;

  9、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局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3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8521310  8325831

  收费标准:代收工本费

  办理流程:  

  1、中心接件窗口登记;

  2、大厅接受申请人递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3、发放设立印刷企业的相关表格;

  4、由市文体稽查队对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审查;

  5、由市文体局市管科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局领导核准;

  6、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合格意见书,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批、办证。 

  表格下载

            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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