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设立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许可审批、备案
设定依据:国务院令第343号《出版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1、有单位的名称;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经营场所;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1、申请书;
2、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3、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经营登记审批表;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局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5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8521310 8325831
办理流程:1、中心接件窗口登记;
2、大厅接受申请人递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3、发放开办新闻出版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相关表格;
4、通知市文体稽查队对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勘查;
5、由市文体局市管科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局领导核准;
6、大厅盖章,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同时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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