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7日,自治区艺术研究所的专家组对我市2014年度全区“千校计划”签约单位的工作进行了验收,并与2015、2016年度的合作单位进行了签约工作。
验收过程中,专家组对我市在教学设施建设、器材配备、活动开展等传承教学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老师培训、教材设计、教学安排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为我市下一步在中小学和大专院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区“千校计划”是2014年自治区文化厅为了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更好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文化精华,拓展群众基础,培养新一代民族文化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传承的力度,其主旨是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校园,对学生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承活动。
通过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积极努力争取,我市蒙古族中学等6所学校的3个项目进入了自治区第一批“千校计划”项目实施示范单位,并制定了《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项目合作教学经费的管理办法》,同时为每个签约单位提供了合作教学经费。
2015年6月,按照自治区文化厅、教育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市通过市直、各旗县区文体局、教育局联合申报,市局审核的方式,确定了本次推荐名单,共有18所学校的44项目申请列入“千校计划”院校的申报名单,最终我市共有7所学校21项进入2015、2016年度全区“千校计划”合作教学单位,位列全区首位。(社会文化科 刘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