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文化广电局
关于上报全市文化产业项目数据的通知
各旗县区文体(广电)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构建门类齐全、运转协调的文化产业体系,努力培育扶持一批龙头带动企业、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推进文化产业整体联动、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项目数据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凡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的文化企业及相关企业均可申报,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共分为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和23个带“*”小类(含有部分文化活动)下设置的29个延伸层。(详见《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行业代码》附表)
二、报送分项内容
1、凡产业项目归属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应填报《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项目数据表》,此表生成全市文化产业项目库。今后凡申请文化产业项目政策、资金扶持,必须为入库项目。包括已建、改建、拟建项目。
2、《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项目数据表》填报的项目,应是在各旗县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具备引领带动、典型示范或重要支撑作用,地方特色民族文化,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发展前景好,列为2015年重点发展项目。
3、《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调查表》填报的项目应是各地近年来已建或在建的示范引领性文化产业集聚区和文化产业基地项目。
三、具体要求
1、各旗县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要在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科学论证、精心组织好此次文化产业项目数据收集工作。积极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的策划和运作,并做好项目跟踪指导,准确掌握项目动态。
2、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相关情况要务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所有项目经审核后纳入《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遴选论证后的优质项目,将列入国家、自治区和市文化产业扶持项目名录,予以重点扶持,并优先享有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
3、各旗县区文体局(广电)局及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表格填报后加盖公章,经主要领导签字,一并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文化广电局文化产业科。
联 系 人:刘 闻 娜木罕 刘 利
联系电话:8525818
邮 箱:bswgcyk@sohu.com
附件:1.《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行业代码》
2.《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项目数据表》
3.《巴彦淖尔市2014年度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项目数据表》
4.《巴彦淖尔市2014年度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调查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