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文化产业机构2745个,基本形成了包括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业、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文博会展业、广告和文化信息服务业、新闻出版业、文化体育培训业、文化工艺品生产销售业等9个门类在内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2013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9.68亿元,全市GDP总量834.9亿元,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6%。为推动文化产业的培育发展,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调研和赴发达省区考察活动,建立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120家文化企业和项目入库。研究拟定了《巴彦淖尔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初步形成了我市扶持发展文化产业的配套政策,委托中国传媒大学正在编订《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河套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规划》。依托我市河套文化核心区优势,通过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加快文化、旅游、农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各类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建成黄河湿地文化旅游园区、五原河套农耕文化博览园、乌拉特文化城等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文化产业项目40个。今年,我们组织参加了首届全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主题活动,参展企业和单位17个,参展手工艺产品共16大项、226件,参展剧目21项。成功举办了巴彦淖尔纳林湖文化与旅游融合系列活动,包括国际沙雕大赛、摇滚音乐会、汽车电影、民族工艺品和旅游商品展会、美食节等在内的12项活动,成效明显,实现了活动形式、内容、组织模式的突破与创新。我市被命名为“中国观赏石之城”,乌拉特后旗被命名为“中国戈壁石之乡”。
(二)总体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自治区构建“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和市委关于“文化引领工程”的战略定位,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凸显特色,培育发展”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河套文化资源优势,加大项目、企业和园区三大载体建设,以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产业。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主题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品牌项目,命名一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示范样板产业,形成若干文化产业密集区,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引导整体产业联动发展。大力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广电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转型步伐,抢占发展主动权。建设综合制播平台、海量存储平台和多媒体分发平台,提高广播影视制作、传输、播映全流程数字发展水平。加快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化网络化出版的转型,推进新闻出版内容、形式、手段、技术的创新,精心培育新兴出版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博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努力打造知名品牌。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一核四极五带八大集群建设,重点扶持佘太翠和根雕加工、戈壁奇石、铜银器等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文化旅游等门类项目规模化发展。加快文化与旅游、科技的深度融合,打响“草原水城”“塞外江南”“中国岩刻之乡”品牌。
(三)具体推进措施
1.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文化产业基础条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全市中长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确定下来,列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考核体系。成立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协会,尽快研究制定较为系统、切实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例如比照高新企业进行税费减免;享受与工业用地同等待遇的土地使用政策,实行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在人才问题上构建合理的引进、培养、使用和奖励机制;在信贷融资、资产处置方面按股份制进行资本运作,搭建文化和银行融资合作平台,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政府引导、资本运作、扶优扶强的模式,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投资结构,引导各类银信投资机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
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研究制订《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扶持和设立巴彦淖尔市文化产业专项基金,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的设立,建议采取在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精神,落实社会力量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按比例抵顶扣除的政策,所捐赠款项进入文化产业基金。按照适度集中、形成规模、体现特色的原则,规划建设若干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产业配套、管理规范的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促进优势产业区域性集中,提高文化产业的协作配套水平,带动全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3.推进文化与旅游的高度融合,大力开发自然人文景观、文化遗址以及民间民俗文化等地方文化资源,加快资源转化整合力度,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业。特别是要发掘河套文化研讨会、中国奇石博览会、河套文化艺术节、磴口县华莱士节暨黄河旅游节、乌中旗国际那达慕、乌后旗大漠边塞文化节和国际驼球赛等重要节庆和文化品牌的潜在商机,引进较大型商贸展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推介、经贸合作活动,提升品牌价值,大力发展文化会展业。要依托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传统手工技艺,融入现代新型实用技术,发展根雕、编织、纺织、皮革等特色工艺品加工业。加强河套餐饮文化的包装、宣传和推介,引进发展加大对重点创作生产单位、拔尖创作人才和文化精品项目的扶持和奖励,着力提高创意创作和节目营销能力,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率,推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区内外有影响的文化品牌和精品,增强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积极推进文化创新,不断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加大文化产品开发力度,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市场需求大、产业关联度强的文化产品,促进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高新技术含量的文化产品产业化。大力促进文化科技创新,利用先进的科技改造传统文化生产的传播方式,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运营模式。支持和引导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针对市外市场,积极开发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扩大我市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市外市场的份额。鼓励和支持市内艺术表演团体,在市外开展演艺交流、经营活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在市外举办文化产业,扩大巴彦淖尔市和河套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积极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欣赏水平,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扩大文化消费市场。
4.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中介机构,搭建产业服务交易平台。积极培育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文化中介机构,组建成立文化产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以及风险担保公司,重点发展演艺经纪、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工艺美术品拍卖、知识产权评估等文化中介行业,加强对文化中介机构的管理,推动文化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向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健康发展。成立文化产业协会,规范发展文化行业组织,完善自律、协调、监督、服务和维权职能,充分发挥文化行业组织在规划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利益、制订行业规范、专业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开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