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局分管副局长姜兰,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图书馆、群艺馆和美术馆领导班子参加会议。
副局长姜兰传达了文件精神。姜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无小事,而文化工作又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作为民族地区的文化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要把握好政治问题、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把“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第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第二:各二级单位发布活动信息、组织展览活动时,要在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的严格把关下,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第三:展览举办者在展览开始之日30个工作日前,将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以及专家组评审意见等向展览举办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